在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全院人员的共同努力下,2020年12月29日我院接受了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家组现场复核,并顺利通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现场复核汇报
开展药物临床试验不仅对发展国家医药事业、振兴民族医药工业和保障人民健康有着重要意义,而且是一所医院医疗水平和科研能力的综合体现,有利于提升医院各专业科室研究者的学术水平、专业能力,规范医疗行为,从而提升医院层次,全面加快医院的发展步伐。
此次检查主要针对首次备案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验收。根据整改计划,我院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推进与监督。经过机构组、伦理组、专业组全部工作人员两个月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整改工作。
专家组现场复核
现场复核检查分为整改汇报、实地考察、资料检查、反馈总结四个环节。由常务副院长/机构主任罗荣城教授、副院长/伦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王远东教授、主要研究者张军一主任及肖扬主任率领机构办、伦理办、专业组等相关人员参与迎检。首先,罗荣城常务副院长代表医院汇报了整改的情况,从人员及培训、场地设施到文件体系,逐一阐述整改成果。紧接着,专家组根据首次备案检查发现的问题,分别到机构办、GCP药房、GCP档案室、伦理办及肿瘤专业组进行实地考察。
进行整改汇报
经专家组现场审核,确认整改符合要求,可以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省药监局杨科长充分肯定我院GCP的建设成果,预祝我院药物临床试验顺利开展,并逐步发展壮大。同时,他特别指出,我院作为GCP新机构,需要严格按照新版GCP和伦理审查的相关法规要求,查漏补缺,狠抓落实,逐步推进,并加强日常的监督和管理。
今后,我院将严格遵循GCP法规,秉承科学与伦理,过程规范,结果可靠,保护受试者权益的原则与要求,不忘初心,不辱使命,借助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大历史机遇,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建立符合国际规范和数据互认共享的药物和医疗器械等临床试验管理体系和技术服务平台,为国家药物和医疗器械创新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