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在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管理系统成功备案。此举标志着中山七院临床研究工作、学科建设迎来新发展,迈入新的征程。
药物临床试验是新药上市前进行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科学评价过程,为了保证临床试验过程规范,数据真实可靠,并且保护受试者的安全和权益,必须严格遵循《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此外,药物临床试验必须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备案的医疗机构中进行。
在医院领导及业内专家的关心、指导下,中山七院建立了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组织构架,并且按照国家相关的规范要求,配备了相应的场地和硬件设施,完善了机构及专业科室制度体系的建设。在经过第三方评估检查后,顺利完成8个临床专业组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
国家药监局备案系统信息
此次中山七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成功备案,不仅有助于培养该院医务人员严谨、科学的医疗和科研素质,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时代背景下,搭建新药临床试验平台,还有助于推动大湾区医药健康产业快速发展。
(原标题《喜讯!深圳又一家医院成功备案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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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罗莉琼 通迅员 林健 刘畅)